空运货物运输服务
香港航空安全条例中新引入了一点关于加强空运货物安全控制的要求,并于2000年3月6日生效。在该体制下,航空公司只能接受来自有正规安全监控条件货运代理商的货物。达时空运(香港)有限公司也符合上述条件,是其成员之一。
应民航部门要求,敬请先填写“申明表”以方便我司确认贵司货物是否符合民航部分规定。我司确认之后,贵司货物就可被视为符合民航部门规定,从而减少贵司货物在海关做安检时产生不必要的拖延。
“申明”旨在表明:
1) |
贵司所托运的货物不包涵任何易燃易爆设备装置 |
2) |
贵司货物在准备,仓储以及运输阶段已经尽力确保货物免受任何不必要,以及任何未获得贵司授权的干扰。并且,同意货物随时可以以安检原因而被检验。 |
烦请填写托运人民航安全申明以及货物运输委托书后传真我司。传真:
2304-1441.
如有任何问题,欢迎来电查询.电话: 2304-1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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